房子值40萬 中介竟忽悠女子34萬簽下賣房合同
[導讀]重慶一女子要賣自己價值40萬的房子,中介以稅費為由,忽悠她以34萬賤賣,并簽了合同,業內人士稱中介常用稅費騙賣方降價。
昨日,張女士展示她和房屋中介簽的合同。 本報記者 胡杰 攝
賣房需要繳納相關稅費6萬元,大渡口的張女士相信了中介的計算,糊里糊涂地同中介及買家簽訂了合同。過后,有人告訴張女士,其實她要交的稅滿打滿算不超過5萬元,張女士這才知道自己被中介忽悠了?,F在,張女士希望有人給她出個主意,她該如何辦?
張女士50多歲,家住大渡口。父母去世后留給她一套50多平方米(套內)的老房子。近日,張女士想將這套房子賣掉,一竅不通的她將賣房這事全部委托給附近的一家中介公司。
今年3月初,該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張女士,有人看上了她的房子,想具體了解下價格。張女士給出了40萬元的售價。
負責和張女士對接的中介公司銷售人員稱,張女士家的房子是老房子,而且是從父母那里繼承的,目前還未過戶,需要交個人所得稅,算下來買家很吃虧。張女士問該銷售人員大概要繳多少稅費,他便裝模作樣地給她算了起來。最后,他告訴張女士要繳納稅費6萬元。“這僅僅是保守估計,實際的稅費要比這高。”經過銷售人員的一番勸說,最終張女士以34萬元的售價,同買家及中介公司簽訂了三方合同。
合同簽訂后,張女士越想越不對勁,6萬元的稅費是不是高了?幾天前,張女士就此詢問了在房產中介工作過的朋友劉先生。劉先生告訴她,她被中介公司忽悠了。
“很多中介公司為了能夠完成交易,變著法欺騙賣方降價,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在稅費上做文章。”劉先生稱,雖然張女士的房子目前仍未過戶,但現在馬上過戶也未嘗不可,要是買家同意,可以采取先買房,過兩年再過戶的方法規避一部分稅費,“這套房子的稅費滿打滿算也就5萬元。”
劉先生說,張女士的房子目前均價在8000多元/平方米,“她賣40萬元是很合理的”。
律師提醒
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解決
張女士撥打了大渡口區地稅局的電話進行詢問。地稅局工作人員稱,在房產買賣中,需要支付的主要為個人所得稅,這和是否是繼承來的房產并沒有關系,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費的具體算法為:成交價減去房產成本價后的20%。如此算來,如果張女士的房子以40萬元成交,她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到5萬元。
張女士很生氣,她找到中介公司討說法,對方卻不認賬了,稱從未說過有6萬元稅費的說法,是張女士自己聽錯了。如今,合同已經簽了,如果張女士反悔,只能按照合同“違約需付成交價的10%”。
張女士想請教該怎么辦?重慶華之岳律師事務所的田華岳律師表示,由于張女士已經簽署了三方合同,最好是能夠和買家及中介協商來解決,如果中介方確實有欺騙嫌疑,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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